作者:王直
王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走私贸易合法化
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走私贸易合法化。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随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东来,已经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之中,海禁政策与此格格不入,朝贡贸易又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增长速度。汪直虽然带有谋求私利的动机,但是他对于国际贸易形势的判断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胜一筹。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胡宗宪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负责东南沿海的抗倭重任。为招降汪直,胡宗宪先将汪直的老母妻儿放出监狱,优裕供养,后遗使蒋州和陈可愿至日本与汪直养子王滶(毛海峰)交涉,遂见汪直,晓以理,动以情。当得知亲人无恙,他不禁喜极而泣,并向来使诉苦:“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我家属,遂绝归路。”而对于通商互市的承诺,他更加无法抗拒。汪直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汪直将蒋洲留在日本,为表示诚意,他命毛海峰护送陈可愿回国面见胡宗宪,具体商量招抚和通商互市事谊。胡宗宪厚抚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虑。
胡宗宪慰劝汪直至杭州谒巡按王本固,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二月五日被王本固诱捕,据《倭变事略》载:三司集议时曰:“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明世宗实录》卷478载:胡宗宪谓:“(汪)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东南绎骚,海宇震动。臣等用间遣谍,始能诱获。乞将直明正典刑,以惩于后。宗满、汝贤虽罪在不赦,然往复归顺,曾立战功,姑贷一死,以开来者自新之路。”明世宗下诏:“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枭示,宗满、汝贤既称归顺报功,姑待以不死,发边卫永远充军。”
王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
汪直至死也不肯承认勾结倭寇入侵之罪,早先面对胡宗宪的指责,他便反驳道:“总督公之听误矣!直为国家驱盗非为盗者也!”下狱时亦连声追问:“吾何罪?吾何罪?”还写下了《自明疏》,他首先说明:“窃臣(王)直觅利商海,卖货浙(江)、福(建),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罹籍没家产,臣心实有不甘。”接着他向朝廷报告日本的情况;“日本虽统于一君,近来君弱臣强,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六十六国,互相雄长。”而且他们也在搞海禁,“夷船”(外国商船)已经很少来了。最后他向皇帝恳请:“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也就是说,把广东允许开放通商口岸,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推广到浙江沿海,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
历数自己剿贼的功劳后,他仍祈求皇上开放海禁,并承诺“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斩首于浙江省杭州府宫港口,临刑前见儿子最后一面,子抱持而泣,汪直拿一根髻金簪授其子叹曰:“不意典刑兹土!”伸颈受刃,至死不挠。其妻子被赏给功臣之家为奴。毛海峰得知汪直下狱后,诛杀肢解人质夏正,噩耗传来,胡宗宪“亲临海边望祭之,恸哭不已,军将皆堕泪不能仰视。”
汪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据《国榷》卷62载:谈迁云:“胡宗宪许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汪直死前所说的“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一语成谶,很快“新倭复大至”。闽广遂成倭患的重灾区。后来其义子毛海峰在岑港被明军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