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子俊
余子俊陈述时弊,大多被宪宗采纳,巡视边境,坚决在宣府大同两镇推行延绥边墙法,由此受到诬陷,但这种做法劳民伤财,仍得罪而退休在家
三年服满,宪宗授余子俊户部尚书,不久加封太子太保。成化二十年(1484年),兼任左副都御史,总督大同、宣府的军务。成化二十年(1484年)冬天返回朝廷。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星相有变异,余子俊陈述时弊八种,宪宗大多采纳。没多久,又到边境巡视。
当初余子俊巡视宣府大同两镇,要求以延绥边墙法在两镇推行,因年成歉收而停止。到这次余子俊又巡视边境,余子俊坚决要推行,余子俊说东起四海治,西抵黄河,连绵一千三百余里,旧有墩一百七十个,应增建四百四十个,墩高宽都是三丈,估计需要劳动人手八万六千人,几个月可以完成。宪宗下诏书同意第二年四月开工,然而到了那个时候,年成不好,国家和百姓都不宽裕,陡然兴建大工程,上下都感到困难。余子俊又想责成边臣去完成,而自己不亲自管这件事,由此招来毁谤和议论。到冬天,余子俊上疏请求还京,宪宗听信谣言,改任余子俊为左都御史,抚巡大同。宦官韦敬进谗言说余子俊借修边墙侵吞财物,又弹劾余子俊以私人恩怨换将帅。兵部侍郎阮勤等为余子俊辩白,宪宗发怒,责备阮勤等。而给事中、御史又纷纷呈上奏章弹劾,宦官大半想搞垮余子俊。工部侍郎杜谦等前往调查,按实事情况公平地对待,返京向朝廷奏报换置将帅是同阮勤说的情况相符,没有侵吞建边墙的费用。然而花费银一百五十万两、米豆二百三十万石。耗费财物,劳动百姓,不能说没有罪。于是削去太子太保职,退休回家,这时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二月。
余子俊复位,孝宗继位,余上疏陈述十件事,边防七件事,病重仍陈述救荒息盗的办法,得到允准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正月,兵部缺尚书,宪宗醒悟到余子俊无罪,又召余子俊回来任职,仍加封太子太保。明孝宗继位,因余余子俊是先朝老臣,对余子俊更加尊敬。弘治元年(1488年),余子俊上疏陈述十件事,完后又陈述边防七件事,孝宗大多同意实行。弘治二年(1489年),余子俊病重,还亲自撰写奏稿,陈述救荒息盗的办法。刚刚得到朝廷的允准便逝世,享年六十一岁。孝宗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特进光禄大夫、太保,谥号“肃敏”,授其一个孙子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