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世荣
卢世荣的“理财”诸法,主要是官营或官商合营而官取其利之大部,这些措施有不少确是“裁抑权势侵利”,同时也有过分征敛之处
“可于各部立市易司,领诸牙侩人,计商人物货,四十分取一,以十为率,四给牙侩,六为官吏俸。”七,“宜于上都,隆兴等路,以官钱买币帛易羊马于北方,选蒙古人牧之,收其皮毛筋角酥酪等物,十分为率,官取其八,二与牧者。马以备军兴,羊以充赐与。”卢世荣所言的“理财”诸法,主要是官营(如酒、铁、海外贸易)或官商合营而官取其利之大部。世祖除对羊马官营放牧一条表示还要考虑外,其余各条都准许付之实施。这些措施有不少确是“裁抑权势侵利”,欲夺之归于政府,同时也有过分征敛之处,反对者必定不少,卢世荣对世祖说:“臣之行事,多为人所怨,后必有谮臣者,臣实惧焉,请先言之。”世祖让他放心,谓“疾足之犬,狐不爱焉,主人岂不爱之”。嘱他“饮食起居间可自为防”。
卢世荣奏请罢行御史台,“改按察为提刑转运司,俾兼钱谷”,然立规措所,经营钱谷,但其“理财”措施有许多因触犯了富豪势要的利益而行不通
卢世荣又奏请罢行御史台,“改按察为提刑转运司,俾兼钱谷”。尽管御史台及廷臣多以为不可,世祖仍从其言。二月,卢世荣又奏请立规措所,经营钱谷。
卢世荣上任不到十天,御史中丞崔或即“言卢世荣不可为相”(《元史·崔彧传》),以忤旨罢职。皇太子真金从儒治角度对卢世荣“以言利进”大不以为然,他说:“财非天降,安得岁取赢乎。恐生民膏血,竭干此也。岂惟害民,实国之大蠹”(《元史·裕宗传》)。加上他的“理财”措施有许多因触犯了富豪势要的利益,根本行不通,何况他又是汉人,在等级地位上比起色目人阿合马又低了一等,使其更处于不利的地位。四月初,在卢世荣所上的奏章中,再次表明他内心的忧惧,他希望得到丞相安童的更多支持,并盼世祖能“与臣添力”。回说“朕知之矣”。并皆从其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