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宗泽
元佑八年开始在大名府馆陶县任县令后,其后20年间造福一方百姓。
元祐六年(1091年),宋廷举行省试、殿试。年已33岁的宗泽,通过发解试后,千里迢迢前往京城开封应省试。宗泽通过省试(礼部试)后,进入殿试。宗泽在殿试时,不顾字数限制的规定,洋洋洒洒写了万余言,力陈时弊,还批评朝廷轻信吴处厚的诬陷而放逐蔡确,认为“朋党之祸自此始。”这是宗泽第一次在政治上亮相,就充分反映出他革除弊政的强烈要求以及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主考官“以其言直,恐忤旨”,将宗泽置于“末科”,给以“赐同进士出身”。宗泽虽未能名登榜首,但毕竟通过了科举考试,从此开始步入仕途。
元祐八年(1093年),宗泽被派往大名府馆陶县任县尉兼摄县令职事。宗泽到任不到一个月,就迅速而妥善地处理完该县历年诉讼积案,显露了他处理政务的才能,赢得了属吏们的信任和敬仰。
绍圣二年(1095年),知府吕惠卿命宗泽巡视御河修建工程,这时宗泽适丧长子,他强忍悲痛,奉檄即行。吕惠卿闻知后,赞叹道:“可称得上是为国忘家的人啊。”这时天寒地冻,宗泽在巡视中发现不少民工僵个道旁,立即上书司,建议推迟工期,待明春天暖时再动工,并表示届时“当身任其责。”朝廷同意延期。次年春,“河成,所活甚众”。宗泽在官场初露头角,就表现出勤于职守、为官清正、体恤民情等高尚品德。
此后,从元符元年(1098年)至政和四年(1114年),宗泽先后任衢州龙游、莱州胶水、晋州赵城、莱州掖县等四县知县。纵观宗泽从政20多年,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卓著,“所至称治”,赢得了各地群从对他的信赖和爱戴。然而,
宗泽因朝廷政治腐败得不到重用,就告老还乡,在宣和四年被重新启用。
由于宋王朝政治极端腐败,权奸当道,因而宗泽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
宋王朝为了加强北部边防,下令将登州等四州提升为“次边”,要选拔一些干练的官员充任通判。
政和五年(1115年),宗泽升任登州通判。登州邻近京师,权贵势力伸手其间。如登州仅宗室官田就有数百顷,皆不毛之地,岁纳租万余缗,都转嫁到当地百姓身上。宗泽上任后,忿然上书朝廷,陈明实情,请求予以豁免,终于为登州百姓免除了沉重的额外负担。宗泽在官场中,越来越看清宋朝统治集团的腐朽,感到自己已难以有所作为。
宣和元年(1119年),年届六十的宗泽乞请告老还乡,获准授予主管南京(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鸿庆寺的虚衔,遂退居家乡义乌邻县东阳,结庐山谷间,拟著书自适以度晚年。后被人诬告蔑视道教,宗泽被发配镇江“编管”。宗泽被编管期间,夫人陈氏病逝。
宣和四年(1122年),徽宗举行祭祀大典,实行大赦,宗泽才重获自由。宗泽先掌监镇江酒税,二年后才调任巴州通判。这时,金国在北方崛起,辽、金、宋之间正在展开激烈的斗争,忧国忧民的宗泽却被远置西南边陲巴州,完全背离了他的意愿。宗泽在这期间所作的《古楠赋》、《重修英惠侯义济庙记》,借景抒情,如泣如诉地表述了自己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悲愤心情,并借汉末巴郡太守严颜隐喻自已,表达了愿做“断头将军”,决不做“投降将军”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