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敬则
因侍御史冉祖雍诬告,朱敬则被贬,还乡之时身边无淮南一物,只有乘马一匹,景云三年在家中去世
神龙元年(705年),朱敬则调出朝廷到郑州任刺史。不久告老还乡。第二年(706年),因侍御史冉祖雍一向与朱敬则不和,便诬告说他与王同皎亲善,贬为卢州刺史。经数月,等继任者到来,他便还乡。还乡时,身边无淮南一物,只有乘马一匹,他的子侄都步行跟随归乡。朱敬则重然诺,善与人交,每救人急难,不求其报答。他与他的堂兄弟同居四十多年,财产不分彼此。他很能识才知人,凡是他品评的人,后来都如他所评论的。
景云三年(712年)五月,朱敬则在家中去世,享年七十五岁。
朱敬则的死后哀荣,在刘幽求的劝说下唐睿宗追赠朱敬则秘书监,谥号为元
唐睿宗李旦即位,曾对侍臣说:“神龙年以来,李多祚、王同皎恢复原官,韦月将、燕钦融都有褒赠,不晓得现在还有什么人还含有冤曲的。”吏部尚书高幽求回答说:“原郑州刺史朱敬则,过去在武则天时任正谏大夫,主持政事,忠贞义烈,为天下人所推崇。神龙年时,被宗楚客、冉祖雍等诬陷,贬授卢州刺史。长安年中,他曾对我说:‘相王一定会承运受命,我们应当尽节侍奉。’到韦庶人篡权干扰朝政,臣于是见危赴难,希望有今天的振兴,虽然是武则天造成,也与朱敬则先开启我的思想分不开。现在陛下龙兴宝位,凶党就戮,但朱敬则还含冤九泉。未蒙昭雪。”唐睿宗同意刘幽求的话,追赠朱敬则秘书监,谥号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