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诗玛
对阿诗玛的由来进行简单介绍,属于国务院非物质文化遗产
《阿诗玛》是流传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彝族支系撒尼人的叙事长诗。它使用口传诗体语言,讲述或演唱阿诗玛的故事。阿诗玛不屈不挠地同强权势力作斗争的故事,揭示了光明终将代替黑暗、善美终将代替丑恶、自由终将代替压迫与禁锢的人类理想,反映了彝族撒尼人“断得弯不得”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
2006年,阿诗玛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阿诗玛》在海内外广为流传,被改编为多种演出形式
《阿诗玛》的原形态是用撒尼彝语创作的,是撒尼人民经过千锤百炼而形成的集体智慧结晶,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它主要流传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彝族撒尼人聚居区,分为南北两个大同小异的流派。《阿诗玛》以五言句传唱,其中使用了伏笔、夸张、讽刺等手法和谐音、顶针、拈连、比喻等技巧,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其作为叙事诗可讲述也可传唱,唱调有“喜调”、“老人调”、“悲调”、“哭调”、“骂调”等,传唱没有固定的场合,可在婚嫁、祭祀、葬仪、劳动、生活等多种不同场合中传唱、讲述。
《阿诗玛》自20世纪50年代初在有关刊物上发表汉文整理本以来,被翻译成英、法、德、西班牙、俄、日、韩等多种语言在海外流传,在日本还被改编成广播剧、歌舞剧、儿童剧等艺术形式。在国内,《阿诗玛》被改编成电影及京剧、滇剧、歌剧、舞剧、撒尼剧等在各地上演。中国第一部彩色宽银幕立体声音乐歌舞片《阿诗玛》,于1982年获西班牙桑坦德第一届国际音乐最佳舞蹈片奖。
随着生活方式、教育体制以及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的社会空间的改变,《阿诗玛》的传承正面临着危机。
2006年,云南旅游局将“阿诗玛”注册为旅游商标,云南卷烟厂的“阿诗玛”牌香烟也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