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甲
孔甲时期奴隶大多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被施以重刑杀害
孔甲时期,夏朝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的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一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在夏朝,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称“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称“牧竖”或“隶圉”;奴隶主家内的奴隶则叫“臣”(男性)和“妾”(女性)。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被奴隶主成批地赶到农田里去种地、放牧,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奴隶主可以随意的把奴隶关进监狱,施以重刑杀害。当时整个社会分成三大阶级:奴隶主阶级、奴隶阶级和平民阶级。奴隶主大多是由父系氏族社会末期的氏族贵族和部落首领转化而来。
他们在交换中夺取大量的财富,在战争中扩大权力,最终转变为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完全占有生产者本身的奴隶主阶级,成为社会的统治者,上古文献中的“百姓”指的就是这一阶级。他们整天沉迷在饮酒、打猎和歌舞之中,而不管奴隶们的死活。
王室分封诸侯,除保持它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国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各自的宗族关系。由于奴隶制国家组织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不断发展起来,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所以在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
孔甲的个人相关作品介绍
孔甲创作有《盘盂铭》三十六篇和诗歌《破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