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确
蔡确弹劾熊本党附文彦博
范子渊疏浚黄河工程,知制诰熊本巡察后发现不对劲,被范子渊弹劾,蔡确弹劾熊本党附文彦博,熊本被罢黜,蔡确代替他为知制诰、知谏院兼判司农寺。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王安石罢相,由吴充接任。三司使沈括拜见吴充谈论免役法在两浙路的实行不利于民,应当加以更易。蔡确上疏弹劾:“沈括既然觉得免役法需要变更,为什么当年不在他检正察访的时候说,现在却在不属于他管的时候说?他身为近臣,既然眼见朝廷的法令有不当之处,却不公开在朝廷上说出来反而在私底下告诉宰执大臣?他岂是为了朝廷好,只是想要依附大臣,为自己的利益着想罢了。他这是觉得王安石罢相了,新法就可以动摇了。希望陛下对他加以治罪”。沈括括因此被贬黜为宣州知州。
蔡确“锻炼成狱”
相州有三个人以“劫盗杀人”的罪名被当地判处为死罪。但审刑院经过复查后发现这是个错判了的案子,其中的两名从犯不应当被判处死罪。便要求相州改判,但此时两名从犯都已经被处决了。此事牵连到了审理此案的相州观察判官陈安民,陈安民的亲姐姐是文彦博儿子文及甫的生母,而文及甫是左相吴充的女婿。于是陈安民为了消灾弭祸,一面让下属用钱贿赂大理寺上下官员,一面让文及甫请吴充之子吴安持帮忙。蔡确认为事关大臣,不是开封府可以了结的,于是移交给了御史台,杜绝了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后来,右相王珪力荐蔡确参与审理(史书说他“锻炼成狱”,成了他被污为奸臣的证据之一。) 因此事,蔡确被擢升为御史中丞、领司农寺,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左相吴充想废止新法,蔡确说:“曹参与萧何有矛盾,等到曹参代替萧何为相,却遵从萧何指定的法令。现在陛下主持变法,怎么能允许吴充因与王安石的私怨而废除呢?”
蔡确名义上是次相,实际上却大权在握
元丰五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元丰改制,此为右宰相官名即次相)。当时富弼居住在西京洛阳,上疏说蔡确是小人,不可以重用。当初议定官制时,大致是仿照《唐六典》,不论事情大小,都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分班奏事,权归中书省。蔡确对王珪说:“您任宰执这么长时间,必然会是中书令。”王珪深信不疑。蔡确却对皇帝说:“三省的长官位高权重,不需要设置长官,只需要让左右仆射分别兼任两省侍郎就可以了。”皇帝认为他说的很对。因此蔡确名义上是次相,实际上却大权在握,王珪虽然是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神宗元丰改制,此为左宰相官名即首相),但也只能拱手听命罢了。皇帝虽然按照顺序任命王珪、蔡确为相,却不加以礼重,多次因为小错对他们处以罚金。每次受罚就去宫门谢罪。宰相受罚金并去宫门谢罪,是前所未有的,人们都认为这事可耻。
蔡确遭御史刘挚、王岩叟接连弹劾
哲宗即位(1086年),转任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时宣仁太后(安徽蒙城人)垂帘主政,引北方大士族代表韩缜(韩绛弟)为右相,并用韩缜两个侄子为列卿,与蔡确相抗衡。蔡确在担任神宗的山陵使时,灵车出发的前天晚上,他不在外住宿,在路上又不侍从。回来后,还不请罪。御史刘挚、王岩叟接连弹劾他,说蔡确有十个应该罢职的理由:“在熙宁、元丰年间,冤假错案和苛政,蔡确由头至尾都参与了。到如今才对人说:‘蔡确当时哪敢说什么!’他的意图是想巩固自己的地位,反把过错归于先帝了。”接着,保守派陆续返朝廷,司马光、吕公著被任用后,要全面废除新法。蔡确不让,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那是自己建议实行的。但是,他终单拳难敌众手,元祐元年闰二月,被罢为观文殿学士、知陈州(今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第二年,因他弟弟蔡硕的事被削夺官职,转任安州(今湖北安陆),又转任邓州(今河南省邓州市)。 又因《游车盖亭》诗语涉讥讪朝廷而被追贬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后卒于贬所。
哲宗为蔡确平反,高宗却追贬
绍圣元年,冯京去世,哲宗临奠。蔡确的儿子蔡渭,是冯京的女婿,在丧礼上向哲宗诉冤。第二天,哲宗下诏恢复蔡确为正议大夫。绍圣二年,赠太师,谥曰忠怀,派使者保护他的棺椁下葬,又在京城赏赐宅第。崇宁初年,配飨哲宗庙庭。蔡京请徽宗手书“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相蔡确之墓”赏赐给他家。蔡京和太宰郑居中不合,郑居中因遭家丧而离职,蔡京怕他被重新起用,郑居中是王珪的女婿。当时蔡渭改名为蔡懋,蔡京让他重管先前的政事,来阻止郑居中,于是追封蔡确为清源郡王,皇上亲自书写他的碑文,立在墓前。蔡懋也被升为同知枢密院事,蔡确的二儿子蔡庄为从官,蔡确的弟弟蔡硕,被赠为待制,他的女儿都被超升封爵,众女婿都当了官,贵宠震动当世。
宋高宗即位后,下诏列举群奸的罪状,追贬蔡确为武泰军节度副使,把蔡懋流放到英州,把给蔡确的一切恩惠全部削夺,天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