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十朋
王十朋的艺术形象和戏剧形象
文学形象
南戏剧本《荆钗记》
戏剧形象
越剧《王十朋》:陆锦娟饰演王十朋。
王十朋纪念馆的“不欺室”,是他自己命名的
王十朋纪念馆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四都乡梅溪村。整体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650平方米,纪念馆整体为三退三进三桥式院落结构。纪念馆大厅系五间重檐式仿古建筑,大厅两侧廊分别为“不负轩”与“不欺室”,是纪念馆的主要陈列厅,陈列有王十朋生平事迹、诗词文集及研究著作等。其中“不负轩”有30幅漫画组成的王十朋身世介绍,而“不欺室”则通过24幅图板,展示王十朋的为人、生平和成就,还有名人政要的题字。据说,王十朋将书斋命名为“不欺室”,旨在与人不欺,与世不欺,并请张浚书写“不欺室”作为书房的匾额,警勉自己。纪念馆正殿有王十朋坐像。馆后还有一个颇具规模的梅溪文化公园(简称梅园)正在建设中,目前已经种下70个品种700多株梅花。梅园除种植梅花外,还有王十朋诗词碑长廊、王十朋著作碑墙及700多首历代名人的咏梅诗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