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应星
宋应星一路仕途平稳,明亡无意恋官,遂挂冠归里
崇祯十一年(1638年)宋应星在分宜任期满,考列优等,旋升任福建汀州府推官(正八品),为省观察使下的属官,掌管一府刑狱,俗称刑厅,亦称司理。
崇祯十三年(1640年),宋应星任期未满,辞官归里。
崇祯十六年(1643年)又出任南直隶凤阳府亳州(今安徽亳州市)知州(正五品),然此时已值明亡前夕。宋应星赴任后,州内因战乱破坏,连升堂处所都无,官员多出走。他几经努力重建,使之初具规模,又捐资在城内建立书院。
崇祯十七年(1644年)初,宋应星辞官返回奉新。当年三月,李自成大军攻占京师,明亡。四月,清兵入关,建都北京,宋应星成为亡国之民。五月,福王在南京建立南明政权。
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宋应星被荐授滁和兵巡道及南瑞兵巡道(是介于省及府州之间的地区长官),但宋应星均辞而不就。明亡前,宋应升已升任广州知府,明亡后亦无意恋官,遂挂冠归里。
宋应星晚年过着隐居生活,永历二十年逝世,享年80岁
宋应星弟兄寄希望于南明,但此政权由阉奸阮大铖、马士英把持,排斥忠良,政权迅即灭亡。清兵南下取江西。
隆武二年(1646年),宋应升服毒殉国。清朝建立后,宋应星一直过着隐居生活,在贫困中度过晚年,拒不出仕。
永历二十年(清康熙五年,1666年),宋应星逝世,享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