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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生平事迹在《史记》、《汉纪》、《汉书》中的评价

作者:刘邦

《史记》: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朝以十月。车服黄屋左纛。葬长陵。”
 

《汉纪》

“高祖起于布衣之中。奋剑而取天下。不由唐虞之禅。不阶汤武之王。龙行虎变。率从风云。征乱伐暴。廓清帝宇。八载之间。海内克定。遂何天之衢。登建皇极。上古已来。书籍所载。未尝有也。非雄俊之才。宽明之略。历数所授。神祇所相。安能致功如此。夫帝王之作。必有神人之助。非德无以建业。非命无以定众。或以文昭。或以武兴。或以圣立。或以人崇。焚鱼斩蛇。异功同符。岂非精灵之感哉。书曰。天工人其代之。易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其斯之谓乎。故观秦项之所亡。察大汉之所兴。得失之验。可见于兹矣。太史公曰。夏政忠。政忠之弊野。故殷承之以敬。以敬之弊鬼。故周承之以文。以文之弊薄。救薄莫若忠。三王之道。周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弊。秦不改文酷刑。汉承秦弊。得天下矣。”
《汉书》

“初,高祖不修文学,而性明达,好谋,能听,自监门戍卒,见之如旧。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摹弘远矣。”“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其迁日浅,坟墓在丰焉。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世祠天地,缀之以祀,岂不信哉!由是推之,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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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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