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隐之
吴隐之做广州刺史时饮“贪泉”而不贪的趣闻
广州面海环山,多有象牙、珍珠、海味和名贵药材出产。但因为地处僻远,瘴疫流行,在东晋时还属蛮荒之地,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那里做官。只有那些家里贫困而又想发横财的人才肯去。到广州做刺史,只要弄上一箱珍珠宝物,几辈子享用不尽,以往的广州刺史因此没有一个不贪的。离广州二十里一个叫石门的地方,有一口泉叫“贪泉”,据说不管谁喝了这泉水,都会变得贪得无厌。
吴隐之不信这个邪,到广州后,他对亲人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越岭丧清,吾知之矣。”为了表明立志清廉,他特意来到贪泉,掬水而饮,并赋诗为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意思是:人们都说喝了这泉水,就会贪财爱宝,假若让伯夷叔齐那样品行高洁的人喝了,我想终究不会改变那颗廉洁的本心。以后他在广州,果然始终保持着廉洁的操守,粗茶淡饭,衣物器具也十分简朴。调离广州时,他妻子偷偷带了一斤中药材沉香木,吴隐之发现了,十分生气,把它丢到水里去了。吴隐之“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岭南习俗也就日趋淳朴。为了表彰他“革奢务啬,南域改观”的操行和政绩,元兴元年(公元402年),吴隐之被升迁为前将军,并得到赐钱五十万、谷千斛的奖赏。
真正的清廉之士,“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
吴隐之做主簿时卖狗嫁女和他后来做广州刺史时饮贪泉而不贪,这两件事表明:真正的清廉之士,是不管处在何种环境和条件下,也不管他手中有权还是无权,都是不会改变其志操的。
一个人能否保持清廉,其关键还在于自己,不能怪罪于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