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珙
戴珙官至山东左布政使。有《渑池八景诗》传世。
曾任都察院监察御史,博野知县,官至山东左布政使。有《渑池八景诗》传世。
戴珙明成祖永乐十六年(1418)举人,景泰五年进士,授监察御史,权力很大,最后,戴珙以政绩卓著,不断升迁。
(生卒年不详)明成祖永乐十六年(1418)举人,任山西怀仁县知县,赠福建道监察御史,有惠政,县内为其立折桂坊。明代宗景泰元年(1450)珙和其弟戴琰(曾任鱼台县知县)同时考中举人,为渑池历代所无,一时传为佳话,县内为其立兄弟联芳坊,以旌表举人。
景泰五年进士,授监察御史,为都察院收属官,品级为正七品,职位很低,但却职在纠劾有司,辨明冤枉,权力很大。明英宗天顺年间,巡按真定,发现总兵石彪依仗权势,飞扬跋扈,多有不法的事情。就向朝廷弹劾了石彪。因石彪之叔是拥戴明英宗复辟的著名大将石亨,所以戴珙反而被贬为博野县(在今河北省)知县。当时,出现了一次罕见的大风,竟然震摇了皇宫的殿宇,迷信的明英宗很是恐惶,朝中正直的大臣趁机上书说,斥贬戴珙,干犯了“天怒”,英宗马上将戴珙召还,官复原职。不久,英宗命戴珙整顿在北京的兵营。当时兵营军士,多为在京权要非法役使,护卫京城的力量,反而成了私人的保镖,造成兵营纪律松弛,兵士凭势,多有犯法的事情发生。同时,此事也助长了朝廷官员的腐败。戴珙经过详细调查,查明了在京城拱卫的三千兵营中被权要役占的兵士,全部上奏皇帝明令禁止。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 ,恩县(在今山东省,治今平原县恩城镇)县民刘甫聚,借佛教名义募捐化缘,妖言惑众。有个僧人秘密上奏了朝廷,明宪宗下旨让都察院审理案件,牵涉到无辜僧人三百名。这些僧人全部被押解到了京城,经戴珙审理后,就上奏皇帝,力辩僧人无罪,最后僧人都得以释放。最后,戴珙以政绩卓著,不断升迁,最后官至山东左布政使,成为一方大员。以年老致仕,返回了家乡渑池。县内为其立方伯廉宪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