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居正
张居正1578年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额田,增加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不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1578年(万历六年),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于是在1580年(万历八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鱼鳞图册。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户部颁布的《清丈条例》对田地进行了认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缩短弓步,溢额求功。如浙江海盐“水涯草堑,尽出虚弓,古冢荒塍,悉从实税。至于田连阡陌者,力足行贿,智足营奸,移东就西,假此托彼。甚则有未尝加弓之田,而图扇人役积尺积寸,皆营私窖。遂使数亩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于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革豪右隐占,额田大有增加。万历八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1571年(隆庆五年)增加了2,336,026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明朝田赋收入大为增加。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额田,增加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不久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张居正很清楚,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张居正墓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西北张家台,占地15 亩
张居正墓区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西北张家台,占地15 亩。墓地原有的石人、石马、石龟、石狮等大多在“文革”期间损毁。现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革”后,墓葬已被修葺一新。现存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所立石碑一通,高3. 6米,宽1.24米,上刻“明相太师太傅张文忠公之墓”。碑前还有石制香炉、烛台,再前有半月池,墓四周有土筑莹墙,高3米。
张居正故居位于今湖北省荆州市古城东大门内。荆州古城一条以张居正命名的街巷由来已久,顾名思义张居正故居就在这条街道上。由于历史原因,其故居毁于战乱。为了给后人提供缅怀、纪念张居正的场所,荆州市决定重建张居正故居。因“江陵碑苑”地理位置处于张居正故居附近,因此利用其闲置资源重建张居正故居,并以其原有建筑景观布局。具体内容包括大学士府、九鸟苑、陈列馆、文化艺术碑廊、首辅论证群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