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松
朱松出身上舍,因才华横溢而被举荐朝廷,后因极力反对权相秦桧议和而被贬
朱松政和八年(1118),同上舍出身,后为秘书省正字,再迁校书郎、著作郎,又为度支员外郎兼史馆校勘,历司勋、吏部郎。北宋末登进士,南宋初任尤溪县尉。绍兴初,胡世将抚谕东南,发现朱松的才干,向朝廷推荐,于建炎四年(1130)四月,奉调晋江任石井镇首任的镇监。当时安海港海外交通已相当发达。元祐二年(1087),泉州派榷税吏在港口设立津卡,坐收舶税,称“石井津”。后因东西(新、旧)两市争夺舶利,相互斗杀,榷税吏无力制止,泉州当局申报朝廷,诏准在安海建立“石井镇”,并按镇的建制,由吏部派选九品迪功郎为镇监官。时值宋金对峙,秦桧在高宗赵构支持下,力主议和,向金称臣。朱松与同僚一起上章极力反对,因而触怒秦桧及高宗,自请赋闲,改主台州(今浙江临海)崇道观。后因极力反对权相秦桧和议,贬任江西饶州知州(今江西鄱阳),未至任病逝。[2] 朱松早年受二程(程颢、程颐)学说的影响,为北宋末较为知名的理学家,与著名学者胡宪、刘勉之、刘子羽等相友善。调石井镇时,公余常集镇中优秀士子讲习“理义之学”。镇民黄护替他在官署傍建1座“鳌头精舍”,作为他讲学的场所。朱松是在泉州开讲理学第一人,安海因之有“闽学开宗”之誉。
绍兴十三年(1143年)病逝,葬崇安县五夫里,后迁白水鹅子峰下,又迁葬崇安县武夷乡上梅里寂历山中峰僧舍之北。卒赠通议大夫,惠宗至元二十一年追谥献靖公,二十二年改封齐国公。明嘉靖九年,诏从祀启圣公庙,会天下学宫一体并祀,通称先儒朱氏。妻祝氏三娘,系歙县名士之女。生三子一女,长子次子皆在贫病中夭折,是祝氏历尽艰辛把三子朱熹养大成人。
朱孙的诗作反映了其平静淡泊的生活,其文章文风温婉
其诗作大多写于主管台州崇道观时,反映其半官半隐生活,平和淡泊,清新流畅。其文切实明白,文风温婉。《四库全书》收录其《韦斋集》12卷,《全宋词》辑其《蝶恋花》词1首。
朱松监镇,“试吏驰驱,厌鱼盐之琐碎”,并不得志,而公余常集优秀士子,于官署旁“鳌头精舍”讲习“义理之学”, 致后人有“谁是当年辟草莱?层轩高栋傍崔嵬”之思。
二十年后,朱熹簿泉州同安县,常往来于相距百余里的泉同之间,必经安海,数访朱松遗迹旧事,“见其老幼义理详悉,遂与论说”,士因益勤于学。
南宋·绍兴初,朱松经抚谕东南的胡世将保举,任石井镇监(“石井”是泉州安海镇在宋元及明中叶前的行政地域名)。时人(佚名)有《送朱乔年拊举荐监石井镇》诗云:
“石井镇初腾一鹗,管城子健干千钧。
已然自足雄吾党,其进祗应轶古人。
衣被卉裳殊俗惯,解捐犊佩猾商驯。
万钟他日扶危平,五斗恰恰为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