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宋代
作者:范晔
原文: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而不为章句。学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
(选自南宋·范晔《后汉书.卷八十三》

范晔(398年-445年),字蔚宗,顺阳(今河南南阳淅川)人,南朝宋史学家、文学家。范晔出身士族家庭,元熙二年(420年),刘裕代晋称帝,范晔应招出仕,任彭城王刘义康门下冠军将军、秘书丞;元嘉九年(432年),因得罪刘义康,被贬为宣城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