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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1451—1510),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弘治年间犯罪赦免后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宠爱,数次升迁,官拜司礼监掌印太监。掌权后趁机专擅朝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为“八虎”之首,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刘瑾被捕后,从其家中查出金银数百万两,并有伪玺、玉带等违禁物。他被认为是当时的“世界首富”。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判以凌迟。
刘瑾得志,欺上瞒下,以宣示奸党为由,党同伐异,予宁王宸濠护卫以备叛乱
刘瑾权擅天下,公然肆意贪污,入觐、出使官皆贿赂之,仅书片纸曰“某授某官”,兵部即奉行
刘瑾专权、贪污受贿,张永揭露其罪行,刘瑾伏诛,被判凌迟3357刀
刘瑾很受武宗宠爱,但为人狡诈阴险,常蛊惑君王玩乐,屡遭弹劾,内心忧惧而哭诉于武宗,被释放
刘瑾推行变法,颁布《见行事例》,设内长以挟制东西厂,打击贪污腐败,降赋税,组织编纂《通鉴纂要》
刘瑾擅权,纳贿自肥,对贿赂钱财来者不拒,开创“罚款”先河,曾是世界首富
张永揭露刘瑾罪行,刘瑾伏诛,被判凌迟,众叛亲离,及与之有关的艺术形象及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