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季历
季历帝改厥子在《尚书·召诰》中的记载
《诗·大雅·大明》第一章说:“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其中的“位”应读为“立”;“殷适”依《诗集传》可读为“殷之嫡嗣”。这两句是说上天立商族嫡嗣,使之广有四方。而周人自与殷商通婚以来,集德以受天命。其诗云:
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保右命尔,燮伐大商。《尚书·召诰》亦曰:
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结束殷人统治、授天命于文王的上帝是谁呢?结合《召诰》“改厥元子”的情况来看,这上帝就是殷人先王先帝。从殷商卜辞和甲文来看,殷人先王先帝死去升天即为上帝,不仅主宰着去世后登天的群臣百姓,还主宰世间人们休咎祸福:“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于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尚书·盘庚》)。侯外庐先生曾指出殷周两代帝王宗教观的不同:
殷代的帝王宗教观是一元的,即先王和“帝”都统一于对祖先神的崇拜。这种一元性的宗教观,是殷代氏族成员基本一致,没有分裂,人与人之间一元性的反映。而周代的帝王宗教观却是二元的,在先王以外的另创造了一个上帝,再由上帝授命于先王,使先王“克配上帝”。侯外庐:《我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历史研究》1984年第3期。侯先生所说殷代帝王宗教观是“先王和‘帝’都统一于对祖先神的崇拜”,先王是帝,帝也就是先王。此言十分精辟。也正合《诗·大明》“天位殷适”和“《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之语:殷王都是皇天上帝的嫡子、元子,而皇天上帝又正是殷人的先祖神。至于侯先生谓周代帝王宗教观是二元的,先王与上帝相脱离,先王受命于上帝。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也是对的,但只能说明西周中晚期以后的情况,却不能说明殷末与西周初期的情况。从“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可知,在周初的周人看来,殷人是皇天上帝之子,周王也是皇天上帝之子;这里“天子”“帝子”的概念不是抽象幻化的,而是确有血缘关系的:殷王是父系制的上帝——祖先神之子孙;周王是从母系来看的上帝——祖先神之外孙。这一点,我们可从殷末周初的周原甲骨文内容中清楚地看出来。
季历将周朝进行了革命性的创新在《论周文王时期的四片卜甲》等书籍中的记载
周原甲骨刻辞中周王不仅祭祀成汤、大甲、天戊(大戊)等殷先王,而且有殷先王文丁神宫、帝乙宗庙。H11·1卜甲:“癸子(巳),彝文武帝乙宗”;H11·112卜甲:“彝文武丁必(■)”,“乍(作)武丁丰”。这些卜辞大概是周文王时期的。李学勤:《论周文王时期的四片卜甲》(摘要),《周秦汉唐考古与文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增刊。周文王时为何只立殷帝文丁神宫、帝乙宗庙,却不立其他殷先王的宗庙?上面所说殷代末年商周两国通婚的史实可以回答这一疑难。文王所娶“■天之妹”、“大邦之子”正是帝乙所嫁之女。依此看来,周文王在岐周为帝乙立宗庙正是为岳父——大姒之父建立宗庙。周原H11·1刻辞云:“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绍祭成唐酱,御报二女。”这“二女”是谁呢?有的认为是帝纣二妃,妲己等二女;有的认为是大乙汤之二妃,皆非。前说显得很牵强,不妥;后说也不对。在周祭制度中,大乙妻中受祭的只有妣丙一人,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这里有“二女”受祭,不应是大乙二妃。笔者认为这“二女”之“女”应读为“母”,是帝乙二妃,这二妃中,其中有一位应是大姒之母,亦即文王的岳母。而且在“文武帝乙宗”——即帝乙宗庙中御报帝乙二妻,也是合情合理的。而在宗周所立的文丁神宫:“文武丁必(■)”,恰是文王亲生母之父辈中的大宗宗主 ——文丁的。这样,我们利用季历、文王与商人王族通婚的关系,解决了周原甲骨刻辞中聚讼不已的属性问题:这些周原甲骨文确是周人的,从母系看,商族先祖也是周人的先祖,是周文王的外祖父、岳父等先祖。文王、武王也是商族先王——“上帝”的后裔,与商族王室有血缘关系,因此也可以在岐周建立文丁神宫、帝乙宗庙。这样就可以揭示一个周人革命的大秘密:周文王代暴虐的纣王而兴只是“帝改厥元子”的结果,纣王是商族祖先神——“上帝”的后裔,自认为生来“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而文王、武王也是商族祖先神——“上帝”的后裔。因此文王、武王受天命只是上帝——祖先神改立“元子”,王位继承权并未转移。这也正合前所说氏族贵族等级名号传嗣制度,文王、武王是文丁、帝乙的后裔,自然可以继嗣他们的等级名号。
《孟子·万章下》述孟子向齐宣王解释贵戚之卿与异姓之卿的区别说:
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对于君王犯错误后,贵戚之卿与异姓之卿开始对待的方式同,都是进谏。君王不听的话,最后处理的方式就不同了:异姓之卿只好失望地离去,而贵戚之卿则可取而代之。笔者以为孟子所言正好反映了早期国家阶段氏族贵族专政时期的特点。周文王、武王奉天命革殷纣王之命,也就是上帝改厥子、贵戚易其位。在那时人们看来,王位君权的更替是同姓王族、贵戚之间的事务,外人不得插手染指。因此,文献金文中称周人革命是“改”是“代”,周文王是受命之君。季历、文王相继与商族通婚以来,已有“圣瑞”,已承袭了商族王族的等级名号,是殷先王的后代、外孙,也是商族的贵戚,当然可以取而代之,这也就是周文王、武王一面祭祀殷先王,一面积极准备征商并取而代之的原因。
季历其他存疑在《史记·龟策列传》中的记载
《史记·龟策列传》载:(纣王)杀周太子历,囚文王昌。这一说法与《竹书纪年》不符,而且称季历为“周太子”,称其子为“文王昌”,似不如《竹书纪年》记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