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宇文泰
宇文泰在政治以德治教化为主,法治为辅来稳定统治秩序
大统七年(541)九月,宇文泰颁行了由苏绰起草的六条诏书,“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十一月,又颁布了十二条新制,和大统元年(535)三月颁布的二十四条新制合在一起,共三十六条。六条诏书和这些新制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个方面,并据此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政治上宇文泰奉行以德治教化为主,法治为辅的统治原则。要求各级官吏用儒家学说修身,躬行仁义、孝悌、忠信、礼让、廉平、俭约等,恪守这些儒家道德规范。同时又向人民灌输孝悌、仁顺、礼义,用这些儒家伦理纲常观念束缚人们思想,以心和志静,邪僻之念不生,稳定统治秩序。
宇文泰在用人上唯贤是举,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执行
在用人上奉行唯贤是举,不限资荫,只要德才兼备,那怕出身微贱,亦可身居卿相。宇文泰的这一选官思想体现了打破门阀传统的新精神,保证了西魏吏治较为清明,也为大批汉族士人进入西魏政权开辟了道路。
在这一选人思想的指导下,宇文泰将来自不同方面的人聚拢在自己周围,如李弼原是侯莫陈悦帐下大都督,且互为姻亲,后倒戈归附,宇文泰毫无戒备之心,予以重用,成为统率府兵的八柱国大将军之一。柳敏原是东魏河东郡丞,宇文泰克河东后得之,当即拜为丞相府参军事,后来成为帮助宇文泰制定国策的核心人物。再如武功大姓苏绰,宇文泰对之推心委任而无闲言,如有外出,常常预署空纸授绰,若须有处分,苏绰可以随事施行,事后启告一下即可。正因为宇文泰能唯贤是举,用人不疑,因此西魏政府上下协力,内部团结,保证了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