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绂
李绂于康熙四十八年考上进士开始仕途旅程,先后多次得到升任
李绂少时孤贫,好学,自幼聪颖,读书经目成诵,有神童之称,十岁能诗,十二岁即与里中诸先生结诗社。家贫甚 ,曾大风雪中手拿三百钱独身寻兄于汉阳,匝月,走三千里。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举江西乡试第一,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迁侍讲学士、日讲起居注,武科会试正、副主考官,云南、浙江乡试正考官等职。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升内阁学士,不久兼任左副都御史。
李绂任会试副考官,因故被舒库弹劾,以隐匿不奏的罪名被贬为河工
康熙六十年(1721),担任会试副考官。出榜日,黄雾风霾,康熙帝说:“此榜或有乱臣贼子,否亦当有读书积学之士不得中式,怨气所致。”,命重查试卷,其中劣者取消殿试,又赐满洲举人留保、直隶举人王兰生进士。因落榜举子聚众至寓所闹事,遭御史舒库弹劾,以隐匿不奏的罪名免官,贬至永定河做河工。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奉召回京,特命复职,任吏部侍郎。因不肯为大将军年羹尧之子年富等人捐造营房给予从优,为年羹尧所嫉,改充经筵日讲官。六月,赴山东负责督促漕运。七月,任兵部侍郎。时值各地运往京城的漕粮屡遭抢劫,奉命将湖南等地的漕粮押运至天津收贮。因担心贮米坏损,按旨将贮粮估价出售,将盈余银五千两交守道桑成鼎贮库,并将此事告知直隶巡抚李维钧,李维钧却匿而不报,而桑成鼎待李绂赴广西任时,又将原银解交广西。直到年羹尧进京,上疏李绂巧取此项银两,应予查惩。雍正经过调查,得知事情原委,亲书“奉国罄心”四字,予以奖励。
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任广西巡抚。到任后,惩贪肃暴,勤政爱民。时境内苗民受土司挑拨引起械斗,生产遭到破坏,他深入调查研究。从教育、诱导入手,平息了广西、广东两省矿产之争,并严禁汉官、土司欺压苗民,只要发现督、府、司、道擅立名目,勒索财物,即严加惩处。南宁知府接受土司贿赂,被他革职,并通饬九府府丞。另有土龙州贪暴不悛者,也被革除职务。在此期间,还查核了康熙年间广西巡抚陈元龙等贪污捐纳银款824700余两之积案。自此,吏风一新,土苗畏威感德,竞相释怨言和,广西边地得以安定,受到雍正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