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绂
李绂弹劾田文镜被田文镜数次反击致其下狱,后被放出闭门谢客,专心著作
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被任为直隶总督。赴京途中,得知田文镜任河南总督时,待吏苛刻,以严厉刻深的风格治理当地。李绂斥田文镜“身任封疆,有意蹂践读书人”,两人因此而结怨。
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李绂到京就任,适逢大水,民多死亡。他根据州、县要求,果断下令各地开仓救灾,然后上书朝廷,为自己擅自开仓出谷请罪,雍正认为他做得对,免予处分。后在朝廷中,多次上疏弹劾田文镜横行乡里,贪赃枉法,祸害百姓等,田文镜则反告李绂结党营私,后改调工部侍郎。
雍正五年(1727年),又被诬为庇护私党受劾,议罪21款,被革职交刑部审讯。身系狱中,日读书饱啖熟睡,同狱的甘肃巡抚称他“真铁汉也”。两次决囚,雍正命缚至西市,以刀置颈,问:“此时知田文镜好否?”对曰:“臣虽死,不知田文镜好处”。刑部查抄他的家产,发现室内简陋,别无长物,甚至夫人的首饰,都是铜制品,根本不像达官显宦的家属。雍正这才相信他的清廉,将其赦免。出狱後奉敕主修《八旗通志》、《广西通志》、《畿辅通志》等。他闭门谢客,专心著述,历时八年。
李绂告老还乡,在抚州城内担任书院山长,于乾隆十五年去世,享年78岁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帝继位,授李绂侍郎衔,管户部三库。十月,补户部侍郎。
乾隆元年(1736年)五月,因荐人参加“博学鸿词科”考试,受朝廷斥责,降两级调用。后补詹事,充三礼馆副总裁。
乾隆二年(1737年),以母忧归。乾隆四年(1739年),守母丧时与县令李廷友同捐资创办“青云书院”,并亲自主持教席,一时名士云集,“才乡”教育雄风得以重振。
乾隆六年(1741年),充“明史纲目馆”副总裁、补光禄寺卿、江南乡试主考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李绂进言,朱子(朱熹)道问学,陆九渊尊德性,不可偏废,乾隆帝闻而遵从。
乾隆八年(1743),因病告老回乡,入辞,乾隆帝问:“有欲所陈否?”李绂以慎终如始对答,乾隆帝赐诗奖励他。居抚州城内上桥寺石芝园(今文昌桥上沿河路),担任兴鲁书院山长,并亲自讲学。
乾隆十五年(1750),年七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