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图鲁拜琥
顾实汗在拉萨建立西藏地方政权,并将过去的法律做了修改
顾实汗坐镇拉萨,建立西藏地方政权。这个新的世俗政权的各级官员,都是为大汗和格鲁派领袖尽忠尽力的蒙古族、藏族的有功人员组成。顾实汗把这些人封为贵族,赐给庄园和农奴。
顾实汗牢牢控制军队指挥权,他的亲信部队,驻扎在拉萨北面的当雄一带,由大汗直接统辖,后称为“当雄八旗”。这支军队为屡次应付突如其来的兵变,立下了战功。
顾实汗建立西藏地方政权后,命索南饶丹对过去第悉藏巴的法律作了改革,制定十三法律,并对这些法律逐条作解释说明,进一步从法律上巩固和硕特蒙古贵族与格鲁派僧侣集团上层势力的既得利益。顾实汗不对西藏地方政权作了局部调整,在保留自元代以来萨迦派掌握西藏地方政权时设置的13种官职基础上,又新增设了噶(行政官员)、化本(武职官员)等职官,健全西藏地方政权的行政机构。
为了巩固后方,顾实汗把青海辖境分为左、右两翼,自西宁西边的东科尔寺(今青海湟源县内)起,沿今湟水上游、青海湖、布哈河、布隆吉河迄额济纳河为界的东部和北部为左翼,西部和南部为右翼。左翼包括今海北、柴达木西北部、甘肃西部及额济纳河流域,右翼包括今黄河南部,海南、玉树果洛及柴达木盆地东南部。分别由他的10个儿子率部驻牧,成为和硕特的根据地。规定青海当地和川西部的赋税,全部归青海的硕特部支用。
顾实汗以他的远见卓识和敏税的政治眼光,于崇德元年(1636)果断地派遣使团,与满清政权建立联系,受到皇太极的隆重接待。
顺治二年,顾实汗派自己的儿子出使北京,表示愿意归顺大清
顺治二年(1645),顾实汗派出他的第六个儿子多尔济达赖巴图尔台吉到北京,表达了和硕特蒙古对顺治帝的归顺意愿,此后,顾实汗和五世达赖几乎每年谴使北京,贡使不绝。
顺治八年(1651),顺治帝派专使进藏,敦请五世达赖前往北京。在顾实汗的努力下,达赖与班禅的代表赴京,受到顺治帝的格外优待。五世达赖因水土不服,住了两个月后请求返回。清班府派出八旗官兵送达赖一行到内蒙代噶地方,送赐金册、金印,封五世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亦喇坦达赖喇嘛”。册文、印信均用满、汉、蒙、藏四种文字写成。由此,清中央政府正式确认了达赖喇嘛的蒙藏地区的宗教领袖地位。这是中国民族史上的重大事件,意义深远。
清政府册封五世达赖的同时,又派使臣赴藏给顾实汗送去金册、金印、封他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金册、金印用汉、蒙、满三种文字写成。
清政府册封顾实汗,实际上是对和硕特蒙古贵族在西藏建立政权的正式册封。从此,顾实汗作为清政府的“屏辅”统治着整个青藏高原,实现了他通好中央王朝以自重的夙愿。而清中央政府通过顾实汗间接地统治整个藏区,也顺利地实现祖国多民族大家庭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的价值超过了金册金印的本身。
顺治十三年(1656),一代英豪顾实汗病逝拉萨,时年7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