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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萼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创立“一条鞭”的赋役征法,建议在一布政司范围内通融科派,均平负担

作者:桂萼

桂萼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朝廷根据其赋役征法的意见创立了“一条鞭法”的基本原则

桂萼执政后,发舒多年以来的政治抱负,革除现实社会中的不合理现象,积极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桂萼久任地方,熟知下情,他悉心研究基层政权下的赋役之法,看到了业已推行的均徭法和十段册法的局限性。均徭法中的户等划分标准很不一致,户等一样,而实际丁产可能相去甚远;户等一样就要承担同等的差役。均徭法行之不久,它的弊病就暴露出来了。再说十段册法,实施其法必须对各户丁粮作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均分十段,乃能奏效。然而此地十段和彼地十段的丁产仍很难一致,徭役的负担仍不均平。桂萼根据自己的经验,向朝廷提出了最新的赋役改革意见。嘉靖九年(1530)十月,桂萼进呈《任民考》疏,提出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①根据桂萼的意见颁布的赋役征法奠定了“一条鞭法”的基本原则。桂萼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为简的趋势,把各种役目并为一项,按丁粮一次编定,俱于秋粮征收。桂萼的主张比同时代的十段册等改革完善得多彻底得多,他的改革方略是明代各类赋役改革的总结。

 

桂萼提出在一布政司范围内通融科派,均平负担的建议,又创立一条鞭的赋役征收法则
同桂萼相先后,许多地方行政官员都推行了赋役的改革措施。万镗提出赋役的均平应“在县不止以里论,而当均于一县。在州不止以县论,而当均于一州。在府而所均当益广矣”①。万镗所论,限于一府,而桂萼提出了在一布政司范围内通融科派,均平负担。不难看出,桂萼创立了一条鞭的赋役征收法则,又以内阁大臣的身份在朝廷中倡导实行,他比同代改革者高出一头,较之于顽固守旧反对赋役改革的前内阁首辅杨廷和,不啻霄壤之别。②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的发展,从两税到一条鞭法,是一个划时代的转折,桂萼在这个变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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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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