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楚文王
对于楚文王相关的轶事典故进行详细记述
受鞭刑
楚文王得到茹黄之狗和宛路之箭,就用它们到云梦泽打猎,三个月不回来。得到丹地的美女,纵情女色,整整一年不上朝听政。 大臣葆申说:“先王占卜让我做太葆,卦象吉利。如今您得到茹黄之狗和宛路之箭,前去打猎,三个月不回来。得到丹地的美女,纵情女色,一年不上朝听政。您的罪应该施以鞭刑。”楚文王说:“我从离开襁褓就列位于诸侯,请您换一种刑法,不要鞭打我。”葆申说;“我敬受先王之命,不敢废弃。您不接受鞭刑,这是让我废弃先王之命。我宁可获罪于您,也不能获罪于先王。”楚文王说:“遵命。”于是葆申拉过席子,楚文王伏在上面。葆申把五十根细荆条捆在一起,跪着放在楚文王的背上,再拿起来。这样反复做了两次,对楚文王说:“请您起来吧!” 楚文王说:“同样是有受鞭刑的名声,索性真的打我一顿吧!”葆申说:“我听说,对于君子,要使他心里感到羞耻,对于小人,要让他皮内觉得疼痛。如果让他感到羞耻仍不能改正,那么让他觉得疼痛又有什么用处?”葆申说完,快步离开朝廷,自行流放到澡渊边上,请求楚文王治自己死罪。楚文王说;“这是我的过错,葆申有什么罪?”于是改弦更张,召回葆申,杀死茹黄之狗,折断宛路之箭,打发走丹地美女,将所有的心思全部放在勤政爱民,励精图治上,数年时间兼并三十九个国家,扩大楚国的疆土,使楚国日益强盛。
《吕氏春秋·贵直论第三·直谏》: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闻君子耻之,小人痛之。耻之不变,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渊,请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王乃变更,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荆国兼国三十九。令荆国广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极言之功也。
獬豸冠
相传,楚文王曾猎获一头獬豸(獬豸是有着羊的身体、麒麟外观的瑞兽,拥有分辨正与不正能力),并用它的皮毛做成一顶帽子,成为“獬豸冠”。楚文王喜好戴獬豸冠,因此楚国人争相仿效。 到汉代时,獬豸冠竟成为执法者的礼帽。
对记载与楚文王相关人物事迹的史书典籍进行列举说明
《史记·卷四十·楚世家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