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秀成
传世文书之李秀成钧谕李昭寿,痛恨李昭寿叛变,但又惜其才,欲以感情与理智分析再将之招过来
副掌率后军主将李钧谕
李昭寿知之:照得投明弃暗,固俊杰志建非常;识势知时,亦英雄心存是耍。本主将自与尔共事以来,觉尔大有作为,将才不俗,故惜尔如珍宝,视尔如手足,揆尔之为人,谅知情义,必知始终如一,必知患难同当。竟不意尔乃反骨之人。早知其如此,悔已迟矣。诫本主将目不识人,自己爱将,除徒教蹈行仁,劝尔从善,谁料尔出乎反乎,辜负我一片同仁同义之心矣。
姑勿再论。尔自投顺天朝,试问所因何事?今又转降胜保,难保不察前因,尔终久总难释其前过。大丈夫岂可且顾眼前,不思后患。何况我主天王待尔不薄,本主将亦待尔有情。无奈尔行为不轨,往往与同朝者争竞;尔统下每每滋扰良民,以致军民怀怨。但尔若在天朝,本主将事事包荒,尔知道否?今已降妖,是人人得而诛之矣。本主将之前情尔既不念,而我与国诛之大义,岂忘心乎!
尔既归降胜保,为目前之计,陷我滁州、来安,此诚恩仇报也。惟是我耿耿此心,终怀不服,愿尔降妖亦能实力拒我也,尔之官兵,前皆赖我陶镕,性情本领均巳洞悉。尔之欲反天朝,本主将誓必与师问罪,情义既绝,各路之妖可缓诛,惟胜保与尔势必先诛也。尔自思之,尔若拒以滁城可恃,胜保有势,试问天京东门之向妖头[注1],桐邑抗拒之秦妖首[注2],今年抗绕江浦、浦口之德妖头[注3],侵犯三河之李妖头[注4],其肆猖狂,其毒狠贪,尚被大兵云集,一旦消亡,尔谅知乎!
劝尔既已妖途,何须往返,尽可速速归林。若敢诡计仍恃,更恐尔敌莫保。何言妖与不睦,杀妖道台而来,何虑天朝难容,返又降妖而去,似此无常反覆,岂志者所为而留名迹于天下后世也,不亦惜哉!
特此钧谕。
太平天国戊午八年十月廿七日
注释:
1、指清江南大营钦差大臣向荣
2、指清福建提督秦定三
3、指清江北大营钦差大臣德兴阿
4、指湘军将领李续宾
解读:
李昭寿,河南固始人,初为盗,受清道员何桂珍招抚,后来杀死何桂珍投降太平天国,隶李秀成部下。太平天国戊午八年(1858年)九月叛太平天国,以滁州降于清钦差大臣督办安徽军务胜保,清廷命更名为李世忠,以参将即用。李昭寿曾是李秀成的爱将,李昭寿既叛变,李秀成就手书上面这封信,警告说:“各路之妖可缓诛,惟胜保与尔势必先诛也”,可见其对叛徒之痛恨。但“惜尔如珍宝,视尔如手足”、“待尔有情”、“不亦惜哉”又强调了自己对李昭寿的情谊,为将来再把李昭寿招过来,留出情感余地,他为李昭寿指出的出路是“劝尔既已妖途,何须往返,尽可速速归林。”值得一提的是,李秀成在信中写到“尔自投顺天朝,试问所因何事?今又转降胜保,难保不察前因,尔终久总难释其前过。大丈夫岂可且顾眼前,不思后患。”李昭寿在清廷的下场,李秀成在其叛变时就已经给他指出来了。清光绪七年(1881年),清廷以擅捉贡生吴廷鉴一事为借口将李昭寿处斩,不幸为李秀成所言中。
忠王李秀成给苏郡四乡谆谕,不顾个人安危,说服苏州农民,以安抚之,使之安居乐业
本藩恭逢天命,统帅克复苏城。
现下城池已克,急于拯救苍生。
除经严禁兵士,不准下乡等情。
为此剀切先谕,劝尔百姓安心。
不必徘徊瞻望,毋庸胆怯心惊。
照常归农乐业,适彼乐土居民。
绅董可速出首,来城递册投诚。
自无流离失所,永为天国良民。
因有官兵来往,尔民导引须劝,
军民各不相扰,各宜一体凛遵。
解读:
太平天国庚申十年四月二十三日(1860年6月2日)太平军克复苏州。李秀成自述记克复苏州后事说:“复城之后,当即招民,苏民蛮恶,不服抚恤,每日每夜,抢掳到我城边。我将欲出兵杀尽,我万不从,出示招抚,民俱不归”。李秀成所说的出示招抚,就是指的包括这则六言诗在内的这一系列安民告示。在布告中,他说他“急于拯救苍生”,希望百姓能够“照常归农乐业,适彼乐土居民。”其言辞何等殷切。但是,当时苏州的农民因先受到了清廷的欺骗,竟然不听招抚。李秀成自述中记道:“连乱十余日,后见势不得已,克城未得安民,后我亲身带数十舟只直入民间乡内,四处子民手执器械,将我一人困在于内,随往文武人人失色。我舍死一命来抚苏民,矛枪一指我杀命,我并不回手,将理说由,民心顺服,各方息手,将器械收。三日将元和之民先抚,自举安起,七日将元和、吴县、长洲安清平服,以近及远,县县皆从,不战自抚,是以苏、常之民节节归顺。”李秀成冒着生命危险,去说服那些举起枪矛要杀他的被欺骗的农民,终于把他们说服,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李秀成之爱民,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