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祐樘
朱祐樘力求节俭,不大兴土木,以缓解百姓负担,禁止侵占民利
孝宗力求节俭,诏减皇宫的开支与供奉,不大兴土木,主张节约费用,缓解人民负担。他屡次下诏,禁止宗室、勋戚侵占民田,鱼肉百姓;还多次下诏减免一些地方的夏税、秋税。这些都十分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正统、成化年间,农民起义不断,有几次声势还相当大,而弘治一朝却几乎没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孝宗“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其中可能有溢美之词,不过,与前后几朝相比,弘治时期的朝政的确算是清明的。
明孝宗在位期间,赋税增加,成为明中叶赋入高峰,但人口也在稳定增长
明代历朝国家赋税收入,洪武、永乐、宣德三朝为高峰。正统年间,由于将江南重赋官田改依民田起科,赋税收入锐减至二千六百余万石。从此以后,景泰、天顺、成化始终徘徊于二千五百万至二千六百万石之间,而弘治朝却增至二千七百万石,成为明中叶赋入高峰。其实这不仅是赋税的增加,人口也一直在比较稳定地增长,从弘治元年(1488年)至弘治八年(1495年),人户由9113630户增至10100279户,至弘治十四年(1501年)更增至10408831户,弘治十七年(1504年)达10508935户,人口数则由弘治元年(1488年)的50207934口,增至弘治十七年(1504年)的60105835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