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汝砺
金史六年中,拜户部尚书,时钞法不能流转,高汝砺上疏多所更定,百姓甚便。
金史是岁十月,上谕尚书省,遣官诣各路通检民力,命户部尚书贾执刚与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令诸路所差官视以为法焉。寻为同大兴府事。四年十二月,为陕西东路转运使。泰和元年七月,改西京路转运使。二年正月,为北京临潢府路按察使。四年二月,迁河北西路转运使。十一月,进中都路都转运使。
金史六年六月,拜户部尚书。时钞法不能流转,汝砺随事上言,多所更定,民甚便之,语在《食货志》。上嘉其议,敕尚书省曰:“内外百官所司不同,比应诏言事者不啻千数,俱不达各司利害,汗漫陈说,莫能详尽。近惟户部尚书高汝砺,论本部数事,并切事情,皆已行之。其谕内外百司各究利害举明,若可举而不即申闻,以致上司举行者,量制其罚。”
贞祐二年,高汝砺随金宣宗南迁,授参知政事。
金史贞祐二年六月,宣宗南迁,次邯郸,拜汝砺为参知政事。次汤阴,上闻汴京谷价腾踊,虑扈从人至则愈贵,问宰臣何以处之。皆请命留守司约束,汝砺独曰:“物价低昂,朝夕或异,然籴多粜少则贵。盖诸路之人辐凑河南,籴者既多,安得不贵?若禁止之,有物之家皆将闭而不出,商旅转贩亦不复入城,则籴者益急而贵益甚矣。事有难易,不可不知,今少而难得者谷也,多而易致者钞也,自当先其所难,后其所易, 多方开诱,务使出粟更钞,则谷价自平矣。”上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