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汝砺
高汝砺对分地之计提出反对,地广者日益强大,朝廷对其也难以制服。
金史时,朝廷以贾仝、苗道润等相攻不和,将分畀州县、别署名号以处之。汝砺上书曰:“甚非计也。盖河北诸帅多本土义军,一时权为队长,亦有先尝叛亡者,非若素宦于朝,知礼义、识名分之人也。贪暴不法,盖无足怪。朝廷以时方多故,姑牢笼用之,庶使遣民少得安息。彼互相攻劫则势浸弱,势力既弱则朝廷易制。今若分地而与之,州县官吏得辄署置,民户税赋得擅征收,则地广者日益强,狭者日益弱。久之,弱者皆并于强,强者之地不可复夺,是朝廷愈难制也。昔唐分河朔地授诸叛将,史臣谓其护养孽萌以成其祸,此可为今日大戒也。不若姑令行省羁縻和辑,多方牵制,使之不得逞。异时边事稍息,气力渐完,若辈又何足患哉。”议遂寝。
河南破获丰收,民间多有存粮,高汝砺建议趁此多方经营办理,以防秋季时可能出现军用不足。
金史上尝谓汝砺曰:“朕每见卿侍朝,恐不任其劳,许坐殿下,而卿终不从何哉?夫君臣相遇,贵在诚实,小谨区区,朕固不较也。”汝砺以君臣之分甚严,不敢奉命。
金史三年,河南颇丰稔,民间多积粟,汝砺乃奏曰:“国家之务,莫重于食,今所在屯兵益众,而修筑新城其费亦广,若不及此丰年多方营办,防秋之际或乏军兴。乞于河南州府验其物价低昂,权宜立式,凡内外四品以下杂正班散官及承廕人,免当暴使监官功酬,或僧道官师德号度牒、寺观院额等,并听买之。司县官有能劝诱输粟至三千石者,将来注授升本榜首,五千石以上迁官一阶,万石以上升职一等,并注见阙。庶几人知劝慕,多所收获。”上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