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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葵在扬州任职期间,边防建设日益加强,后上奏列举治国计策

作者:赵葵

赵葵在扬州任职期间,开垦荒地,他母亲死后,请求为母亲守孝,未被批准。

嘉熙元年(1237年),赵葵以宝章阁学士衔任扬州知州,依旧为制置使。
嘉熙二年(1238年),因接应、援助安丰之捷,上奏拜命为刑部尚书,进升端明殿学士,特别给予他按执政的恩例,又兼任本路屯田使。赵葵前后留任扬州八年,开垦土地,整治军事,边备日益加强。
淳祐二年(1242年),进升大学士,任潭州知州、湖南安抚使,改知福州。
淳祐三年(1243年),赵葵安葬他的母亲,请求追服母丧之制,未被批准。赵葵多次上疏坚请,理宗于是任命他提举洞霄宫,没有接受。
 

赵葵上奏治国计策,皇上按先后不急缓,达到治国功效。

淳祐四年(1244年),赵葵获授同知枢密院事。他上奏道:“现在天下的事情,其大事有哪几件?天下有才能的人,其可用者有哪几个?我按照其大的方面来说明,分辨其可用的来任用他。让有勇有谋的人来治兵,派有心计的人来管理钱财,清心宽厚的人担任治民之职,命刚正严明的人来主持监察事务。为官职选择人选,不为人来设置官职。使用得当,使用的时间才能长久,然后就可以责令他取得成效。”又请求“皇上迅速与宰相大臣商量谋划,凡是有关国家安全与危险,治世的重要计策应一一列举上报,按照其先后分别急缓,以图筹谋策划,那么治国的功效可以完成,外部的忧患是不值得怕的”。又请求“创建游击军三万人用于长江防守”。理宗诏令按他的主意行事。十二月,被任命为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淳祐七年(1247年),特授枢密使兼参知政事,督察巡视江南、淮南、京西、湖北各路的军政事务,封为长沙郡公。不久,担任建康府知府、行宫留守、江东安抚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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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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