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良
史良被选为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执行委员。后被捕入狱直至七七事变后被营救出狱。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鲸吞中国东北三省,并加紧侵略活动,企图把华北地区变成它的殖民地。国民党政府一面推行对日不抵抗政策,一面加紧反共进行内战。
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全国团结起来,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上海的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上海妇女界救国会率先成立,史良是发起人之一,并被推选为理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后,史良被选为执行委员。1936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气焰更加嚣张,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5月3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正式成立,选举宋庆龄、沈钧儒等40余人为执行委员,史良是其中重要一员。为了推动国民党抗日,她曾同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作为救国会的代表,到南京请愿,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的宣传活动。国民党政府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于11月22日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之狱。史良是“七君子”中唯一的女同志,她在狱中拒绝敌人的诱降阴谋,坚持爱国无罪的正义立场,直到七七事变后抗战开始后,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中共中央的敦促下,后来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约翰·杜威等国际友人也参加了援助,才被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等营救出狱。
史良争取保障妇女权利,为扩大和加强妇女抗日统一战线做出重要贡献。
抗日战争期间史良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且是国民参政会宪政期成会中唯一的女性,为要求国民党政府实施民主和保障妇女权利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她力争在宪法上明文规定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的权利。比如在争宪政方面,她坚持要争男女之间的平等权利,提出不仅要在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的事实,并且要在“国民大会”这一章中写入妇女代表名额不少于15%,实际上,她想争取20%-30%。“这是前人未曾提过的,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旧社会为妇女争权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一种创举。”并建议妇女工作者要到基层去,到城市、到乡村的妇女群众中去,进行有关参政的宣传教育。
在汉口和重庆,史良担任了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妇女指导委员会委员兼联络委员会主任,她用联络委员会的名义,广泛联系和团结各地妇女团体和社会中上层妇女,为扩大和加强妇女抗日统一战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她和文化事业组组长沈兹九、训练组组长刘清扬一起,遇有重要事情,都与中共南方局妇委书记、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驻重庆代表团团长邓颖超等人商量。她们支持和依靠会内的秘密党员和进步青年,在农村、工厂和报刊上开展抗日宣传教育,贯彻党发动群众,坚持抗战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