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崔佑甫
对崔佑甫入仕以来的任职经历进行详细描述
崔祐甫(721年-780年),字贻孙,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中书侍郎崔沔之子。
崔祐甫出身于博陵崔氏第二房 ,进士及第,早年历任寿安县尉、起居舍人、司勋员外郎、御史中丞等职。
大历十三年(778年),中书侍郎之职空缺,崔祐甫便以中书舍人的身份处理中书省的事务。这期间多次与宰相常衮发生争执,二人关系十分恶劣。
唐德宗继位后,崔祐甫又针对唐代宗的丧制与常衮发生争执,被常衮贬为河南少尹。但常衮在起草诏书时,有欺君之嫌,被德宗贬斥。崔祐甫则被拜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建中元年(780年),崔祐甫病逝,时年63岁,追赠太傅,赐谥文贞。
崔佑甫受宰相常衮排挤,以妄议仪礼之罪贬官
大历十四年(779年),唐代宗驾崩。唐德宗继位,并在西宫为代宗发丧。按照礼制,群臣临丧,应早晚各哭十五声。但常衮思及代宗恩遇,涕泗横流,哀恸不已,逾越礼制。群臣对此都极为不悦。
不久,常衮与礼官商议群臣丧期,认为代宗虽有“天下吏人,三日释服”的遗诏,但仍应遵循玄宗时的礼制,服丧二十七日。崔祐甫表示反对,认为遗诏中并未提及官员与百姓的区别,官员应遵循遗诏,服丧三日,而皇帝则服丧二十七日。常衮道:“礼制并非天地生成,只是人情而已。百官承受皇帝恩宠,服丧之时却与百姓一样,你安心吗?”崔祐甫反问道:“那你又置先帝遗诏于何地?诏旨都可改动,还有什么不能改动呢?”二人为此争执不下。
常衮进殿哭灵时,从吏曾在旁搀扶。崔祐甫指着他对百官道:“臣下在皇帝面前哀悼,有搀扶的礼节吗?”常衮怒不可遏,便弹劾崔祐甫,认为他随意改变仪礼,轻议国家典制,请求将其贬为潮州刺史。唐德宗认为处分过重,改贬崔祐甫为河南少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