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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隆(?-57年),字元伯,汉族,南阳(治今河南南阳)人,汉朝安众侯的宗室,因父亲参加反王莽活动,被灭族,刘隆仅以身免。长大后参加反对王莽政权的活动,后投奔刘秀,久经战阵,协助刘秀建立东汉,是东汉中兴名将,“云台二十八将”中排名第十六。公元44年(建武二十年)五月,大司马吴汉去世。六月,刘隆由左中郎将升为骠骑大将军,代理大司马事。刘隆奉法自守,视事八年,公元51年(建武二十七年)五月,刘隆呈上大将军印绶,辞官罢职,刘秀赐养牛,上樽酒十斛,以列侯身份奉朝请。
刘隆被任命为骠骑大将军,代理大司马,奉法自守,助刘秀完成统一大业
在追随刘秀打下东汉江山的二十八功臣宿将中,刘隆名列第十六位
作为臣子又得为君王立汗马之劳,有的立运筹之功,但都是为了江山社稷而奋斗
绿林军拥立刘玄为帝,建立更始政权,刘隆加入更始政权,并将其女安定在洛阳
刘隆反叛刘玄,投奔刘秀,而是自己的其女被杀害,自己经受第二次灭门之痛
经过多年征战刘隆辅助刘秀完成统一大业,上缴诛虏将军印绶,闲赋在家
刘秀为改变良田分派不均的现状而推行度田令,刘隆因阻碍度田令而下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