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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弘羊主张工商富国思想,虽然为汉武帝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政策弊处过多遭人们谴责

作者:桑弘羊

桑弘羊主张工商富国思想,为汉武帝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但也断了很多人的财路。
在中国历史上,桑弘羊是一个有着重要地位和影响的历史人物。作为著名的理财家,在长达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他秉持工商富国思想,极力主张和践行工商官营,主持或参与制定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和制度,为汉武帝的文治武功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为出色的政治家,他对政府管理和军事外交亦作出过较大贡献。
根据《汉书·食货志》,盐铁官营等政策在西汉后期基本沿袭未变,只是在汉元帝时一度废除。桑弘羊尽管被杀,他的财政措施依然被继续推行。到了成哀时期,随着官营垄断政策的控制逐渐松弛,对桑弘羊及其理财措施的评价越来越趋于完全否定。
桑弘羊之所以受到许多谴责,除了“榷利”政策的影响,还在于他的理财措施极大损害了贵族官僚和商贾的利益。他的许多政策不仅在西汉中期垄断了工商业经营,堵塞了许多人的财路,由于他为后世树立了“言利”的榜样,其理财措施也被历代王朝纷纷效仿,因而招致后人责难也就不足为怪了。
桑弘羊的历代评价
张汤:桑(弘羊)、霍(光)为我戒,岂不厚哉!
司马迁: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
班固:上方欲用文武......群士慕向,异人并出。文章则司马迁、相如......运筹则桑弘羊。
蔡邕:昔伯翳综声于鸟语......东方(朔)要幸于谈优,上官(桀)效力于执盖,(桑)弘羊据相于运筹。
曹操:察观先贤之论,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
曹丕: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
贾思勰:益国利民,不朽之术 
白居易:盐商妇,有幸嫁盐商;终朝美饭食,终岁好衣裳。好衣美食有来处,亦须惭愧桑弘羊。
杜佑:汉代桑弘羊、耿寿昌之辈,皆起自贾竖,虽本于求利,犹事有成绩。
刘晏:贾谊复召宣室,弘羊重兴功利,敢不悉力以答所知。
王先谦:因(田)千秋不言,宏羊力持,盐铁卒不能罢,但罢榷酤而已。班(固)于赞中,痛责千秋,而附宏羊诛灭事于此传末,所以深致其不然也。
王安石:摧抑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后世唯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
司马光:(均输法)此乃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耳。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桑弘羊能致国用之饶,不取于民将焉取之?
 

 

桑弘羊推行均输、平淮经济政策,统一全国物价,买贱卖贵,充盈国库。

苏轼:①“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 ②“昔汉武帝以财力匮竭,用贾人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 ”
李贽:桑弘羊者,不可少也。
范祖禹:兴利之臣,鲜不祸败。自桑弘羊以来,未有令终者也。
宗稷辰:剥汉自弘羊始。
孙中山:行均输、平准之法,尽笼天下之货,卖贵买贱,以均民用,而利国家,率收国饶民足之效。

谋反考
在史书中,桑弘羊“参与”谋反的主要记载非常简略和笼统,但就其基本事实而言,也难以确定桑弘羊的“谋反”罪名。桑弘羊参与了试图罢免霍光的密谋和活动,但参与罢免霍光的密谋和活动,并不能证明桑弘羊肯定参与了谋反;其次,即使上官父子的谋反是事实,也不能认定桑弘羊就一定参与了谋反;根据霍光的指控,上自上官桀父子,下至大将军长史,都曾被明确提到密谋废立之事,却惟独没有提到身为御史大夫的桑弘羊。从九月事变发生到十月才公布罪状看,霍光对此无疑曾做了精心准备。

但他最终都不提桑弘羊直接参与密谋,这显然就不能说是霍光的疏忽问题,而应是缺乏可靠的证据。
根据现代刑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即使推论可以认定其人有罪,也必须无罪释放。因而对桑弘羊一案的准确说法,应当是“涉嫌谋反”,即《尚书·吕刑》所说的“疑罪”。桑弘羊之死本质上是霍光借助清除上官集团的机会,以参与谋反为名所进行的政治迫害。即使桑弘羊没有参与谋反,霍光也会按照“原心定罪”的原则,给桑弘羊强加“谋反”的罪名,所谓“持国权柄,杀生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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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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