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噶尔丹
噶尔丹有抱负,有军事才能,想要与清政府争夺和硕特与喀尔喀的控制权
噶尔丹执政后向外扩展的战略第一步是实施“近攻计”。其实,始终牵于噶尔丹心际的则是对外扩展战略的第二步,即实施“东进政策”。噶尔丹“东进政策”的核心是与已定鼎中原的清政府争夺对青海和硕特与漠北喀尔喀的控制权,实现其一统蒙古、建立大蒙古帝国的伟业。这一政治战略,在蒙古民族中有着深厚的传统。自元亡以降,多少蒙古族政治家、军事家付出了毕生精力未达此目标而遗恨终生。噶尔丹作为一个有政治抱负、又有军事才能的卫拉特蒙古政治家,他确实向往缔造一个如其光荣先辈成吉思汗那样的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势力的统一蒙古帝国。
“近攻计”的顺利实施为“东进政策”的付诸行动准备了条件。但“东进政策”实施的必然结果是与强大的清王朝发生正面冲突,只是这一悲剧性结果的出现,还有一个渐进演变的过程。
噶尔丹时期的准噶尔与清政府之间关系演变大体上可以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噶尔丹进军喀尔喀蒙古为界,区划为前后两个阶段:1671年至1687年,双方关系以友好发展为主;1688年至1697年,双方关系则以军事冲突为主。
康熙十年(1672年)正月,噶尔丹继僧格成为准噶尔首领后,即向清政府上疏,要求承认其继僧格之位的合法性,这一要求得到了清政府的确认。之后,噶尔丹几乎每年遣使进贡,并上奏汗国内重大事宜。康熙十六年(1677年),噶尔丹攻杀鄂齐尔图车臣汗后,遣使献俘及“以阵获弓矢等物来献”,康熙拒受献物;但对每年常贡之物照例收纳。康熙十八年(1679年),又遣使禀告已接受达赖喇嘛所授之博硕克图汗号,请求承认,并进贡锁之甲、鸟枪、马、驼、貂皮等物,清政府收受其进贡方物,但不承认其汗号,拒绝授予汗印。不过,在事实上是默认了噶尔丹是卫拉特诸部首领。当时清政府正忙于讨伐“三藩”,因此,对远处西北的噶尔丹,只求其表面上的臣服,并无更多政治上的要求。
准噶尔与清政府间互遣贡使,互通贸易正常来往,共同发展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清政府平定“三藩”,为庆武功,派遣内大臣祁他特赴噶尔丹处赏赉。祁他特一行于同年冬抵噶尔丹牙帐。首次会见时,“及交敕书,噶尔丹俯身两手受之,其衣服等物,则彼左右之人受之,其器用币帛等物,并骆驼牵入,一一展视受之”。噶尔丹在会见时特别询问平定“三藩”的情况,祁他特告之,“比年曾有寇窃发,我皇上仁慈,恐用兵扰民,故渐次收复者有之,剿灭者有之,今已尽皆底定矣”。祁他特一行在噶尔丹处逗留一个月,于次年正月二十七日起程,噶尔丹“贡马四百匹,骆驼六十头,貂皮三百张,银鼠二百只,猞猁皮三张,抄狐皮一百张,黄狐皮二十张,活雕一只,贴金牛皮五张,厄鲁特鸟枪四杆”,另派贵族4人随清使至朝廷谢恩。
由于准噶尔与清政府间以互遣贡使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关系得到正常发展,双方的贸易交往也不断增加。准噶尔的商队一般是随贡使同行,多在每年春、秋二季。当时准噶尔牧民所用的棉絮、棉线以及台吉、宰桑用的绸缎、丝绣等物,均需向中原地区购买,准噶尔贵族对中原所产之奢侈品十分倾慕。梁份《秦边纪略》卷6《嘎尔旦传》中有一段生动记述:“又与以织金大蟒,立蟒剌绣诸彩色。嘎尔旦皆罗列露文绣于外,引各台吉及各夷来视之”。“诸彝咸艳慕之,徘徊不能去云”。因此,噶尔丹派往内地的商队日益频繁,人数也与日俱增,清政府面对蜂拥而至的商队,为加强管理改变了对噶尔丹“所遣之使不限人数,一概俱准放入边关”的常例。1682年规定“嗣后尔处所遣贡使,有印验者,限二百名以内,放入边关,其余俱令在张家口、归化城等处贸易”,凡“沿途抢掠,殃民作乱,即依本朝律例,伤人者,以伤人之罪罪之,盗劫人财物者,以盗劫之罪罪之”。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进一步规定:“厄鲁特部落,如噶尔丹等四大台吉,应令来京互市,其余小台吉,俱于张家口互市,著为定例”。贡使人数的限定,使噶尔丹无法向其属下分配名额,所以他一再向清政府诉苦:“顷奉明旨,限贸易人毋得过二百名,我兄弟台吉等不知其故,以为出自我意,不容彼贸易,皆与我不和”。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噶尔丹在一次覆奏中,要求清廷取消200人的限令,他说:“自古以来,四厄鲁特贸易,向有旧制,我等来使废也”,并威胁说:“四厄鲁特与汉人贸易之事,如仍复旧制,则事皆归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