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桧
绍兴十五年高宗赏赐秦桧府第,十七年,封秦桧为益国公。
绍兴十五年(1145年)四月,高宗赏赐秦桧府第。六月,高宗到秦桧家,对其家眷都加封官职。七月,秦桧欲禁私史,进言私史害正道。十月,高宗将亲笔题写的“一德格天”匾额赐给秦桧。绍兴十六年(1146年)正月,秦桧建家庙。三月,高宗赐以祭器,帝王赐将相祭器即始于秦桧。五月,有彗星出现,高宗诏命百官直言劝谏,张浚上疏进言朝廷形势严峻、要早作预备,秦桧大怒,削其兵权,贬到连州。
绍兴十七年(1147年),改封秦桧为益国公。十二月,进士施锷上文歌颂时政,永免其文解,从此颂咏献媚的人越来越多。 绍兴十八年(1148年),李显忠上奏恢复中原,被削去军职。 绍兴十九年(1149年),高宗命人为秦桧制画像,并亲自做赞;各郡都上奏说监狱已空。十二月,秦桧再次禁私撰野史,允许民间告发。
绍兴二十年(1150年)正月,秦桧上朝,殿司小校施全刺秦桧不中,被斩杀于市,秦桧自此出门必带侍卫;李光的儿子李孟坚被人告发撰写李光的私史,贬至峡州,连坐八人。五月,汤思退奏请把秦桧忠于赵氏的事迹交付史馆。六月,汪大圭,惠俊、刘纪中等,因诽谤秦桧而获罪。秦桧病重,高宗允许其乘轿上朝、免朝拜礼。
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秦桧以诽谤朝政罪,兴王庶二子、叶三省、杨炜、袁敏求四大狱案。二十三年,秦桧奏请高宗从台州谢伋家收回綦崈礼所受的圣旨(即秦桧第一次被罢相的圣旨),想消灭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进士黄友龙毁谤秦桧,被处以黥刑,发配岭南;内侍裴咏因指斥秦桧,编管琼州。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三月,秦桧的孙子秦埙以锁厅试和省试第一的身份参加殿试,秦桧奏请由亲信汤思退、魏师逊担任主考。高宗读到秦埙的文章,发现其行文语气与秦桧毫无二致,就擢张孝祥为第一,降秦埙为第三。不久,秦埙被任为实录院修撰,宰相子孙同领史职,前所未有。
绍兴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宋廷加封秦桧为建康郡王,当晚秦桧去世。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二月,沈长卿和芮烨共赋《牡丹诗》,被邻人告发,皆被贬;知府吕愿中赋诗献媚,被召用。有人奏请秦桧乘金根车、设益国府官署、加九锡,秦桧泰然受之。
八月,赵令衿看秦桧所作的《家庙记》,顺口说出“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被人告发;御史徐喜揭发赵鼎之子赵汾与赵令衿关系密切,被送入大理寺。秦桧深恨赵鼎、张浚和胡寅,此时赵鼎已死,遂让赵汾自诬与张浚、胡寅谋划叛乱,想将他们一网打尽,受牵连者达五十三人。案成后,秦桧因病重不能写字。
十月二十一日,高宗去秦桧家探视病情,秦桧无一语,只流泪而已。高宗命沈虚中草拟秦桧父子的致仕制书。当夜,秦熺派秦埙同林一飞、郑木冉见台谏官徐喜、张扶,策划自己的拜相事宜。二十二日,宋廷加封秦桧为建康郡王,进秦熺为少师,皆致仕。当晚,秦桧去世,终年六十六岁,追赠申王,谥号“忠献”。
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下诏韩侂胄出兵北伐,四月,追夺秦桧王爵,改谥谬丑。
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掌权,积极奉行降金乞和政策,又恢复了秦桧的申王爵位及忠献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