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新觉罗·弘历
为了适应战事情况,爱新觉罗·弘历创建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创立于关外时期,适应战事情况,是清朝的根本制度。清军入关后,随着统治的确立,八旗子弟被清朝帝国供养起来,“以清语骑射为本务”,不工、不农。不商。当兵者按一定标准发放钱粮,然而兵额有限,钱粮标准是祖宗定下的,不能调整。
八旗生计问题康熙末年出现,到乾隆时就很严重了。为此,康熙、雍正、乾隆三帝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增加兵额,添加“养育兵”;政府拨款给八旗子弟还债;资助部分在北京的八旗子弟迁居东北开荒等,然而效果都不理想,增加兵额远远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加重帝国财政负担又不能增强战斗力;政府拨款给八旗子弟还债助长了八旗子弟“等靠要”的心态;养尊处优惯了的八旗子弟也不愿意到东北开荒。这个问题困扰了此后历代清帝,直到清帝国灭亡。
爱新觉罗·弘历深知战争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对军事管理十分重视
军事思想
弘历认为战争对于国家是十分必要的,“非师旅征伐,则梗我王化者无以伏惩创,不敢抗干”(《清高宗实录》卷五百九十九)。强调战争要合于王道,对内戡乱伐暴,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对边远地区和外国,“怵之以威”,即以武力威慑或必要时的出兵征讨,抵御外侮,绥靖边圉,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他一再声明,其“十全武功“并非穷兵黩武之举,非此不能确保父祖开创的江山社稷,巩固大一统的局面。击退廓尔喀入侵西藏之后,针对当时武备渐致废弛,官兵习于晏安的现实,他在《十全记》中强调指出:“乃知守中国者,不可徒言偃武修文以自示弱也。彼偃武修文之不已,必致弃其故有而不能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