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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惇在政治方面的为政举措之恢复新法,以及贬斥旧党

作者:章惇

政治方面,章惇致力于恢复新法,恢复免役法、青苗法,置市易务,并修正新法的诸多弊端

绍圣元年(1094年),改差役制为雇役制,恢复免役法,规定各地富人缴纳免役钱在一百贯减收三分,即三十贯,以此减少恢复免役法的阻力,同年恢复保甲法。

绍圣二年(1095年),恢复青苗法,规定借青苗的钱完全自愿,禁止强制,只收一分息,给散本钱,不限多寡,各从人愿,仍勿推赏,其出息至寡,则可以抑兼并之家,赏既不行,则可以绝邀功之吏,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

绍圣四年(1097年),置市易务,规定商贩向市易务购买货物一律用现钱交易,收息不超过二分,不许赊购。

元符元年(1098年),在章惇主持下,“以常平、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类著其法,总为一书”,定名为《常平、免役敕令》,颁行全国。至此,熙宁新法基本恢复。

章惇恢复熙宁新法,并修正新法的诸多弊端,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熙宁新法的缺陷,没有一味的排斥元祐时期的政策而是学习其好的政策。 

章惇任三司使期间, 提出天下财赋汗漫,无以察其耗登之数请选置才士,删修为册,每年校其增亏,以考验诸路当职之官。

设置三司会计司,把天下的户口、人丁、场务、坑冶、房园、租额、年课之类,重新登记,使有无相通,以省察国家大计。

章惇贬斥旧党,流放旧臣,甚至劝宋哲宗下诏对司马光掘墓鞭尸,以朋党的罪名驱逐保守党大臣

章惇籍文彦博等三十人,揭榜朝堂。

次年八月,又下诏:吕大防等永远不得引用及恩赦。范纯仁上疏,请将吕大防等原放。范纯仁因此落职,徙知随州。

追究司马光等人割地给西夏的罪责,剥夺司马光的追封,劝谏宋哲宗下诏掘墓鞭尸,以朋党的罪名驱逐保守党大臣,株连甚众。

绍圣四年(1097),追贬司马光、吕公著及王岩叟等已死诸人官。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范纯仁等流放到岭南。文彦博由太师贬为太子少保。被贬官者共三十余人。

章惇建议派吕升卿、董必去岭南访察,将流放的人全部杀死,宋哲宗说:朕遵循祖宗遗制,不曾杀戮大臣,释放他们不要治罪。

当时有种说法即蔡卞心、章惇口,凡是章惇所主张的人物,大多出于蔡卞,凡是绍圣以来窜逐诸臣,全部都是由蔡卞开口之后施行。

苏轼说:章子厚曾说想恢复以诗赋取士,等到后来作了宰相,被蔡卞所持,而不能明裕陵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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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朝历代的名人
各大姓氏的名人
名人统称
中国十大
文人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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